邮箱登录
首页·新闻·上海·社会·财经·体育·娱乐·军事·国际·国内·图片·专题·多媒体·交友·论坛·聊天·评论·直通车·世博·短信
汽车·教育·房产·旅游·彩票·健康·两性·游戏·票务·IT·文广·监察·侨办·司法·宣教·浦干·仲裁·商城·企业·搜索
·关爱健康 家装知识普及
·宝宝红臀:土方法VS新方法
·胡萝卜吃多了小心不孕
·风水秘籍竟成育儿宝典
·小儿腹泻不要轻易用抗生素
·食用反式脂肪影响妇女受孕
·别把成功焦虑转嫁给孩子
·一个8岁男孩的"私塾"教育
·拓展课激发孩子热情
 
优生优育
早期胎教
营养美食
潜能开发
 
 
怀孕了你有哪些"特权"
金猪宝宝孕育财富人生
人流引发不孕广州试管婴儿增
当妈妈了怎么样恢复好身材
 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>亲子园>>夫妻之间>>正文

丈夫贴通缉令毁妻子名誉



  夫妻不和,丈夫竟假冒公安机关到处张贴“通缉令”,称妻子利用婚姻进行诈骗,妻子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。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,判决准许双方离婚。

  原告刘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钱某并结婚,后因产生矛盾而分居。由于钱某不满两人共同生活的经济开支状况,和刘某发生多次冲突。2006年8月,钱某冒用邛崃市公安局羊安派出所的名义,在刘某经商和居住多年的蒲江县鹤山镇到处张贴“通缉令”。“通缉令”称,刘某利用婚姻诈骗钱财,诈取的钱财高达15万元,并称刘长期走私香烟,同时还在“通缉令”上公布了羊安派出所的举报电话,落款为羊安派出所。刘某认为钱某张贴“通缉令”的内容严重伤害了自己的名誉和夫妻感情,造成夫妻感情破裂,遂向法院起诉离婚。

  法院认为,丈夫发“通缉令”通缉妻子实为一种侮辱行为,使看过公告内容的不特定人群对其妻子的道德品质、名誉等产生了极大的贬损,也严重损害了夫妻之间感情。据此,法院可以认定刘某与钱某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,遂判决准许二人离婚。

 

 


选稿:黄心磊  来源:新民晚报  作者:任硌  
东方网版权所有,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